教务科是在校委会领导下,负责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。其职责是:
一、负责党校(行政学院)和社会主义学院班次的培训(轮训)规划、教学计划、教学工作总结及有关教学工作的规章制度的起草。
二、负责编制课程表,安排分配课程。
三、负责组织教师的业务考评、教学效果测评、教学工作量统计与业务进修。
四、掌握教学情况,组织观摩教学,交流教学经验,研究编写教材,进行教学改革,组织集体备课、试讲等全校性的教学研究活动。
五、负责聘请和管理校外兼职教师。
六、对各教研室落实教学工作计划进行组织、协调和督查。
七、负责提出教材、资料、教学设施的购置计划,管理好教学设备。
八、负责主体班学员管理工作,做好学员的入学测试、毕业考试、党性修养、学籍管理等工作。
九、负责提名主体班班主任人选。
十、组织学员市内参观、调研和异地培训。
十一、负责落实领导同志在开学、毕业典礼上的报告。
十二、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。